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为具有崇高理想、全球视野、创新思维、宽厚基础、健全人格的时代新人和一流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六届浙江师范大学“绿城·十佳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评选通知下文时处分未解除者或上一学年德育基本分不达标者不得参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彰显“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精神,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并在下列某一或几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1.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获得两次以上校一等奖学金;研究生获得1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1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服务,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4.学以致用,勇于开拓进取,在就业创业、考研考博深造、出国(境)交流学习过程中具有示范作用;
5.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在建设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表现突出;
6.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7.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
8.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
9.在其它方面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4月12日-4月22日)
请有意向参与评选的同学将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绿城·十佳学子”评选推荐表)以及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绿城·十佳学子”评选汇总表)于4月17日17:00前发送至zjnumyxgb@163.com。
各学院在做好学生申请和班级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报送学工部。
全日制学生总数(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不超过500人的学院推荐2人,500人-1500人推荐3人,1500人-2500人推荐4人,2500人以上推荐5人。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5月5日-5月31日)
1.初选环节。学校根据候选人事迹确定30名十佳学子候选人名单和15名十佳学子提名奖,毕业班不超过40%。
2.终评环节。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出第十六届浙江师范大学十佳学子10名,十佳学子提名奖及砺学风采奖5名,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表彰(6月)
浙江师范大学“绿城·十佳学子”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四阶段:事迹报告会(9月)
举办浙江师范大学“绿城·十佳学子”先进事迹报告会,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四、其他
“绿城·十佳学子”及提名奖获得者可自愿选择是否加入浙江师范大学暖春社。自愿加入者,须遵守暖春社章程,积极参加暖春社活动,表现优秀者可享受暖春社额外奖励。
10名“绿城·十佳学子”,奖励10000元/人;20名“绿城·十佳学子”提名奖,奖励3000元/人,其中单项奖5人,另奖励2000元。
已经获得过“十佳学子”提名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三年内不重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