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教学效果,提升我院学生生涯规划与求职能力,经研究,对二、三年级学生的课程实践增设参加招聘宣讲会、校园招聘会、企业参访等实践内容。有关要求如下:
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每个学期至少参加1场由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学院组织的宣讲会(含线上宣讲会、校企直通车等)和1场校园招聘会,撰写实践记录与实践心得(800字左右),以此作为课程实践成绩。
大二学年上学期的实践情况纳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二)》的课程成绩;大二学年下学期和大三学年上学期的实践情况纳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三)》的课程成绩;大三学年下学期的实践情况纳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四)》的课程成绩,在各年级课程成绩占比均为30%。
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宣讲会或招聘会将在“浙师就业”公众号上发布,学院组织的在学院官网发布。班级学习委员负责在班级内推送宣讲会和招聘会信息、汇总班级学生课程实践情况,并于课程结束前将课程实践记录交至任课教师,作为任课教师评定成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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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