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威尼斯澳门人(亚洲)第一品牌-Dream It Possible
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及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院师生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三大赛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参赛项目质量,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创新驱动、实践提升、赛学结合”的原则,鼓励基于学科专业优势资源开展产学研结合、团队合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训练条件与氛围,提升项目实践成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创业导师(校内外创新创业项目专家)、专业教师、辅导员为成员的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面组织和落实项目实施工作。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四条 申报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必须为我院在编教师,鼓励以导师组形式指导项目团队。
第五条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第六条 创新创业项目可基于全日制在校生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社会效应或市场前景的创新性的服务或产品,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或由全日制在校生完成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第七条 项目团队由指导老师牵头,通过双向选择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确定指导老师和学生项目负责人即可申报,团队成员可后期招募。原则上负责人所在学院即为项目所属学院。
第八条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技术及社会服务等政策,创新性强,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产品或服务项目市场前景好、社会效益好 。
第九条 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1)每年11月份,创新创业项目启动申报,向全院征集项目,负责人向学院学生会报送申报书以及项目计划书 PPT 和文本电子稿;
(2)12月份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开展评审;
(3)12月底,学院网站发布立项公告。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培育立项重点项目须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校、院级选拔赛。
第十条 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重点培育项目。已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三大赛银奖及以上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第十一条 申报者填写《中国·威尼斯澳门人(亚洲)第一品牌-Dream It Possible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由指导教师签字后,连同项目计划书等附加材料一起交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学工办,由学工办汇总和审查,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
第四章 项目中期检查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威尼斯澳门人(亚洲)第一品牌-Dream It Possible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附上项目阶段性成果。由学工办组织答辩,汇报项目进度。
第十三条 若项目负责人中途因故拟停止项目,须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办理撤项手续,终止项目培育。因毕业等变更负责人或团队成员,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继续项目培育。
第五章 项目结题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上交《中国·威尼斯澳门人(亚洲)第一品牌-Dream It Possible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表》和相关成果,并参加结题报告会。结题报告会由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学工办统一组织,通过专家评审,结题项目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五条 优秀结题项目须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参加一次“挑战杯”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或“创青春”比赛并获校级及以上奖项。
(2)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课题项目立项或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
(3)创业项目注册公司并实际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同时已具备市场推广价值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1)申报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
(2)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
(3)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
(4)其他应视为不合格的行为。
对于不合格项目,将终止项目进程。
第六章 经费资助及奖励办法
第十七条 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 根据项目价值分为重点、一般项目立项。
每个重点立项项目资助1万元,立项后先拨付0.5万,获得创新创业三大赛事校级次高奖及以上的再拨付0.5万元,获得省赛入围资格,可以申请追加资助。
每个一般立项项目资助0.6万元,立项后先拨付0.3万,获得创新创业三大赛事校级入围及以上的再拨付0.3万元,获得省赛入围资格,可以申请追加资助。
同一项目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已获校内各类创新创业立项资助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不予以资助。
第十九条 创新创业项目参加三大赛获奖,参照学校奖励办法和学院学风建设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经费使用需符合学校财务报销标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负责解释。
中国·威尼斯澳门人(亚洲)第一品牌-Dream It Possible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