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和党、团队伍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毕业生(含党员)需依照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关系,6月20日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1.大家需要向待接收单位明确转入团支部名称,再登录智慧团建在左侧红色选项列表中,选择“关系转接”,填写转出申请。(请注意如果转入组织需要介绍信请联系陆冰鑫)
2.根据大家的就业升学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团支部,可以尝试联系其所在街道,转入街道团支部。②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入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 ③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
团员证已统一盖好章放在学生档案中随寄。(如有团员证缺失,请尽快联系工作人员补办)
3.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团组织关系办理咨询电话:0579-82285892,联系人:陆冰薪(可直接钉钉联系)
注: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指引及常见问题说明参见以下链接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和问答
https://mp.weixin.qq.com/s/M4FtirJqTxB8gHW4dRCbfw (2022.05,4.0版)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都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没有特殊情况,党组织关系不留学院。党员组织关系在省内接转的,均可由学院在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进行转接,需提供接收单位具体的党支部信息;转往外省的,若转接系统可对接,可直接线上转接,若系统不对接,则需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开具需提供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抬头和去向。
(一)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二)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户籍和档案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党员(不含学校公派),其组织关系随档案和户籍转出。
学院会按照毕业年份组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钉钉群,在群里登记转接信息和转接进度。
党组织关系办理咨询电话:0579-82285892,联系人:陈超超(可直接钉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