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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大家讲坛(第66期):后平等主义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10

518日下午,我院第66期“马克思主义∙大家讲坛”成功举办。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姚大志应邀作题为“后平等主义”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资深教授郑祥福老师主持,我院青年教师徐正铨博士和部分研究生同学共同聆听了姚老师所分享的研究心得。

讲座伊始,姚老师阐释了平等主义和后平等主义的区别。他认为,标准的平等主义是基于个人的要求主张在社会层面的平等政治,以及所有人都应平等地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尤其强调平等的分配。而后平等主义认为平等的分配未必都是合理的,提倡一种消极平等主义的分配主张

继而,姚老师谈到当代平等主义的奠基者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他向大家讲述了区分两个正义原则的标准,即分配的东西是否能够进行平等的分配。并且,进一步阐述了两个正义原则所分配的东西,即基本善,具体包括自由与权利、权力与机会、收入与财富这样的三组六类。

接着,姚老师指出后平等主义的提出正是对标准平等主义观点的驳斥。首先,他认为针对标准平等主义的反驳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即责任反驳和拉**驳。其次,对于后平等主义的分类,他强调大致包括四种类型,分别是运气平等主义、关系平等主义、足够论和优先论。最后,关于后平等主义的内容,姚老师结合生活中的实际事例,对后平等主义的四种类型进行了细致的阐释和区分。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现场同学们积极提问。针对“后平等主义是否更注重个体的差异”“在后平等主义下人是否存在自由意志”等问题,姚教授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讲座结尾,郑祥福老师对姚老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并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他指出,姚老师对传统平等主义和后平等主义有着系统、全面、深入的思考,对于帮助同学们更好了解后平等主义的相关思想脉络具有重要的标识意义。

期望大家能够在姚老师的这次思想分享的启发下,继续夯实理论基础,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努力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取得更大的进步。

图片 | 唐  欣 陆冰薪

  文字 | 唐   欣

  编辑 | 陆冰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