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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关于做好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校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内涵式发展,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校级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程序

(一)组织动员阶段

各团支部应及时做好宣传告知,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扎实做好教育评议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支部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团支部委员会,每个支部成立一个由团支书任组长,包括团支部副书记兼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员代表等在内的评议小组,为自评和互评做好准备,并做好团员证的登记、补办相关工作。

(二)学习教育阶段

各团支部要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通过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评议阶段

按照自我小结、团支部评议、团委审议三个环节开展。

1.自我小结。每个团员结合自己过去一年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表现,对自己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成绩和优点,找出缺点和不足,合理规划下阶段的学习、工作与生活,认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1)交团支部。

2.团支部评议。团支部评议小组结合团员个人小结、团小组评议意见和平常的考核情况,团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各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全面分析,并填写评议意见,提出是否给予团籍注册的意见,并将评议结果传达给团员本人。各评议小组要严格把关,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团员应评为不合格团员:违反《团章》规定,不遵守团的纪律、不履行团员义务的;违法乱纪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的;违反团内规定的;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教育评议或未按要求完成教育评议任务的。有以上表现的本年度应评为不合格团员,不予注册。

3.团委审议。团支部评议结束后将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审议。各团支部要根据综合评议和注册情况,全面分析团员的素质,拟订今后教育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整个教育评议和注册工作进行总结。各团支部在进行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总结、注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评优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此外,各支部要深入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至少一次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领导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把握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一代代青年跟党奋斗的光辉历程,增强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信心。


二、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

(一)先进团支部

1.评比条件

1)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建立了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能按规定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2)工作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正常。

3)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丰富,注重实效,逐步建立并健全团员每月政治学习制度。

4)围绕本班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主题活动;团员模范作用发挥好。

5)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上级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活动阵地,支部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团员参加率达90%以上。

7)团员发展、管理工作正常,手续完备,主动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工作,健全落实团员证管理使用制度;团员年度注册率达到100%,按时收缴团费。

8)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9)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


2.评比办法

1)团支部上交相关申报材料:《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推荐表》(附件2)及班级成果册。

2)由团委召开团支部支委以上团干部会议,并由各支部向会议作年度工作总结。

3)学院团委根据上交材料及各支部的工作实绩,综合评定产生院级先进团支部,并确定校级先进团支部提名。


3.其他

1)凡被评为校级“先进团支部”的支部,由校团委授予称号,并统一公布表彰。

2)“先进团支部”每年评比一次

3)在“先进团支部”评比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本条例的,即取消该“先进团支部”资格,所在组织和有关人员要作出检查。

4)年度“先进团支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支部总数的20%以下。


(二)优秀团干部

1.名额分配办法:

1)本科生班级团支部:各班级团支部从班级团干中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大一暂不参加此次评比)

2)研究生团支部:每个研究生团支部可以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研一暂不参加此次评比)

3)学生会:学生会可以推荐3名优秀团干部;

4)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可以推荐2名优秀团干部;

5)党员之家:党员之家可以推荐2名优秀团干部;

6)融媒体中心:融媒体中心可以推荐2名优秀团干部。


2.评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工作勤奋刻苦,积极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能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工作有实绩。

3)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在基层团组织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中,学年综合素质素质评价在班级排名前50%(小数点直接去掉)。

5)无违规违纪现象:近半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优团优干评选时,当次不予考虑:

    ①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②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6)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


3.评比办法

  “优秀团干部”评比分院、校两级进行。

院级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院级优秀团干由团支部会议产生,团支部到场人数需超过90%(小数点直接进一位),团支部评议结束后将优秀团干部的名单和事迹材料报院团委审定,最后由院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办法:从院级优秀团干部中推荐本院校级优秀团干部的人选,并将优秀团干部的名单和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定,最后由校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


4.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院级“优秀团干部”的,由院团委发给荣誉证书。

2)凡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干部”的,由校团委发给荣誉证书。

3)被评为校、院“优秀团干部”的,可视实际情况考虑作为班级团支书或学院团委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当然候选人。

4)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是团组织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5.其他

1)“优秀团干部”每年评比一次。

2)在优秀团干部的评比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即取消“优秀团干部”资格,所在组织要作出认真检查。

3)评比对象为全校团支委以上(包括团支书、团支部副书记兼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科研委员)的团干部。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名额分配办法:

1)本科班级团支部:每个本科班级团支部可以推荐3名优秀团员;(大一暂不参加此次评比)

2)研究生团支部:每个研究生团支部可以推荐3名优秀团员;(研一暂不参加此次评比)


2.评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党的要求,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

2)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克己奉公,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基层团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中,知识水平评价在班级里排名前50%(小数点直接去掉)。

5)无违规违纪现象:上一学期初至本学期名单公示期结束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优团优干评选时,当次不予考虑:

    ①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②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评比办法

  “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分校、院两级进行。

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办法:通过团支部会议评比产生,团支部到场人数需超过90%(小数点直接进一位);团支部评议结束后将优秀团员的名单和事迹材料报院团委审定,最后由院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办法:在学院评比的基础上,由学院团委审议,从院级优秀团员中确定本院校级优秀团员的人选,并将优秀团员的名单和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定,最后由校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


4.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院级“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由学院团委授予称号。

2)凡被评为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由校团委授予称号。


5.其他

1)“优秀共青团员”每年评比一次。

2)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条例的,即取消其“优秀共青团员”资格,所在组织要作出检查。

3)院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额定人数原则上为团员总数的5%以下。

4)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额定人数原则上为团员总数的1%以下。


三、上交总结材料

(一)相关材料

各班团支部将《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推荐表》(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附件3)、《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优秀团干(团员)汇总表》(附件4)以“ⅩⅩ团支部”方式命名打包压缩并发送至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党员之家团建邮箱mayuantj@163.com

(二)上交时间:

1.《浙江师范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于315日(周五)下午17:00前上交。

2.《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推荐表》(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附件3)、《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优秀团干(团员)汇总表》(附件4)于317日(周日)中午12:00前上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冰薪钉钉号:1gu_gm4kdw0wyc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docx

附件2 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推荐表.docx

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docx

附件4 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团员)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