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之家、各学生党支部:
为加强学生党建骨干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校“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党支部支委、院党员之家成员
二、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能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协助学院做好党员发展、党支部建设、党建宣传等学生党建相关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学生党建工作质量;
3.能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责任意识和服务奉献意识强,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2023-2024学年单个学期(或整学年)知识水平评价原则上在班级前75%,或整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75%。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平时表现良好,无处分记录;
5.各学院推荐人数: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3名,学生党建宣传工作者2名。
三、评比方法
1.个人报名。欲报名参评学生请于8月25日下午17点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稿以“姓名+学生党建优秀个人/学生党建宣传工作者”命名并统一上传至浙师云盘
2.资格审核。由学院党委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参与评审。
3.校级评审。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公示,公示后颁发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朱老师(0579-8228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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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