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决定对在读MPA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情况进行预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对象是指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已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并完成论文中期考核的MPA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1.(MPA)课程学分:不少于37学分
2.纸质学位论文(一式三份)
注意:
①论文(包括封面)不得出现的导师姓名,请用**代替。按照学校规定格式打印成册,A4纸正反双面打印,封面纸张、颜色暂不作要求。论文封面中含有“楷体GB_2312”字体,请务必下载该字体软件。
②论文模板及学位论文检测暂定办法、学位授予细则等见附件。
3.上交材料前需先登录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预答辩申请中提交预答辩申请,并联系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才能上交材料。未经导师审核所交的预答辩论文无效。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13日
说明: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四、预答辩时间:2024年9月21日
五、预答辩形式:线下答辩
六、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邵老师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90352,(使用顺丰快递或EMS)。